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核准石家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2025年09月17日,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核准石家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公告内容如下:

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石家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相关资料图)

黔东南金复〔2025〕32号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核准石家治任职资格的请示》(台农信呈〔2025〕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石家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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